为切实加强各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职责,确保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8月30-31日,省卫计委王瑶副处长带队,组织相关专家对安庆市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督查。
检查组一行在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前往市立医院、市疾控中心、宿松县开展督查,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对安庆市备案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机构的建立、管理制度、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管理、培训、生物安全实验室设备、个人防护用品、菌毒(种)或样本管理、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废弃物的处理等内容等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束后,省检查组肯定了安庆市的生物安全工作,对各单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存在的不足给予了现场指导,检查组要求全市进一步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