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
合肥盛安玻璃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合肥市包河工业园沈阳路17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周源 | ||||
项目简介 |
合肥盛安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份,位于合肥市包河工业园沈阳路十七号,是一家以玻璃深加工为主的生产型企业,公司目前租赁安徽浙安玻璃有限公司的一栋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主要生产经营夹胶玻璃、钢化玻璃。公司目前拥有专业技术人员50余人,配置国内最先进全自动纯平无斑钢化炉,夹胶生产线,以及全自动玻璃切割机双边磨联线,平式打孔机,异形磨边机,直线磨边机等先进冷加工设备。 合肥盛安玻璃有限公司厂区租赁安徽浙安玻璃有限公司内部1栋生产厂房作为生产车间。 用人单位整个厂区按功能可划分为生产区、非生产区。其中生产区主要包括生产车间,生产车间主要设置切割工段、磨边工段、钢化工段、打孔工段、夹胶玻璃生产线、钢化炉控制室、原料区、成品区等;非生产区主要为办公区、食堂、门卫等。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李鸿运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7.7.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周源 |
采样人员 |
李鸿运、刘伟 |
采样时间 |
2017.7.6-2017.7.8 |
周源 | |
检测人员 |
李鸿运、刘伟 |
检测时间 |
2017.7.10 |
周源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通过结合该用人单位生产状况以及综合评分,根据《安徽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相关规定,确定该用人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建议该用人单位需按照我国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用人单位在磨边区设置围堰,减少湿式磨边过程中因含玻璃粉尘的污水漫入磨边区风干后产生的粉尘;用人单位应针对接触高温、噪声等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以及其他职业病防护措施、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人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建议。 | ||||
技术审查专家组审查意见 |
专家组同意《评价报告》通过技术审查,评价机构应按照上述建议和评审会上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由用人单位报包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