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
安徽新干线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内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陆大军 | ||||
项目简介 |
安徽新干线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7日(原合肥新干线电工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1.2亿元。坐落于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梅冲湖路于淮南路交口向西1公里),总占地面积60亩,一期建成标准化厂房四座,近56000平方米,办公及研发楼一座,面积6300平方米,固定投资资产9300万。 2012年安徽新干线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双凤经济开发区建设年产440万台(套)拉丝机、绞线机、成缆机生产线项目,但由于市场及企业自身情况的改变,安徽新干线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并未建设该项目,而是改为生产电缆,并于2016年初建成投产。该企业正在补办电缆生产项目相关的立项及其他相关工作。 安徽众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接受安徽新干线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等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对安徽新干线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电线电缆生产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编制《安徽新干线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电线电缆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现场调查人员 |
陈侨、方培培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7.9.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陆大军 |
采样人员 |
陈侨、方培培 |
采样时间 |
2017.9.7-9.9 |
陆大军 | |
检测人员 |
王美丽、张桂忠 |
检测时间 |
2017.9.1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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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的规定,2017年9月29日,安徽新干线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安徽众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徽新干线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电线电缆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控评报告》)进行技术评审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验收。专家组审阅了《控评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建设项目概况的介绍及评价单位对《控评报告》的汇报,并进行现场查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以下技术评审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 一、《控评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要求,评价目的明确、方法正确、结论准确。 二、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 三、建议 (一)建设单位 1、规范设置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运行的管理; 2、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3、加强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二)评价单位 1、细化工艺流程描述; 2、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 ||||
技术审查专家组审查意见 |
专家组同意《控评报告》通过技术评审。评价机构按照专家组的上述及评审会上提出的其他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备查。建设单位按照专家组的上述意见及评审会上提出的其他意见进行整改,经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后通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