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
合肥志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谷水路13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汪银 | ||||
项目简介 |
合肥志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位于合肥市双凤开发区谷水路13号,是一家专注于冰箱、冰柜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家电企业。公司产品远销到中东,非洲,美洲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是合肥最专业的家电制造企业之一。公司占地总面积约23亩(约15500㎡)。公司厂区内有三栋厂房和一栋五层办公楼,1号车间占地面积约4800㎡,2号仓库占地约1700㎡,3号仓库占地约1600㎡。2015年出口冰箱数量4万台,出口金额约500万美元,实现税收约400万元。2016年出口冰箱数量60000台,出口金额700万美元,实现税收600万元。 2014年6月27日,经长丰县经济委员会备案(长经[2014]43号),合肥志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在原厂区内建设家用电器系列产品生产技改项目,改造车间仓库及道路、新增制造家电系列产品生产线。 合肥志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家用电器系列产品生产技改项目(以下简称该建设项目)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源头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安徽众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现场调查人员 |
陈侨、方培培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7.6.2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汪银 |
采样人员 |
陈侨、方培培 |
采样时间 |
2017.6.28-6.30 |
汪银 | |
检测人员 |
王美丽、张桂忠 |
检测时间 |
2017.6.3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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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的规定,2017年9月15日,合肥志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安徽众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合肥志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家用电器系列产品生产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控评报告》)进行技术评审。专家组审阅了《控评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建设项目概况的介绍及评价单位对《控评报告》的汇报,并进行现场查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以下技术评审意见: 一、《控评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要求,评价目的明确、方法正确、结论准确。 二、建议 (一)建设单位 1、规范供料间的设置; 2、增设发泡、钎焊岗位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3、加强职业卫生现场管理,规范个体防护用品佩戴; 4、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二)评价单位 1、细化生产工艺分析; 2、完善建议部分的相关内容。 | ||||
技术审查专家组审查意见 |
专家组同意《控评报告》通过技术评审。建设单位按照专家组的上述意见及评审会上提出的其他意见进行整改。评价机构按照专家组的上述及评审会上提出的其他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