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
安徽东方嘉典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955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项道友 | ||||
项目简介 |
安徽东方嘉典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原名“安徽中粤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05年经合肥市包河工业区管委会以“包工管办【2005】37号”文批准立项,2017年对企业名称进行变更。目前坐落于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955号。 安徽东方嘉典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工艺品的设计、加工和销售。 安徽东方嘉典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源头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7年10月委托安徽众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已有工程进行第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龙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7.11.07 2017.11.8-1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项道友 |
采样人员 |
张龙、张洋洋、汪海波 |
采样时间 |
2017.11.8-10 |
项道友 | |
检测人员 |
张晓鑫、王美丽 |
检测时间 |
2017.7.24-28 |
项道友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评分=A+B+C+D+E+F*H=20<60。不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评估等级为“职业健康工作基本达标单位” | ||||
技术审查专家组审查意见 |
专家组同意《评价报告》通过技术审查,评价机构应按照专家建议和评审会上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留档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