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
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舒城胜利产业园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徽舒城杭埠经济开发区石兰路以北,胜利大道东西两侧。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束永甫 | ||||
项目简介 |
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是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精密”)全资子公司。 近年来,胜利精密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产品研发和产品扩展,现已逐渐从专业精密显示结构模组制造向显示、触控技术产品的整体制造、模式升级。2013年5月28日,胜利精密与联想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强胜利精密在精密金属结构件、精密塑胶结构件、触控模组等部件上为联想集团提供全面的配套支持服务,同时与其子公司联宝胜利精密设立联合实验室,加强研发合作,特别是大尺寸触控模组的合作开发,这也是胜利精密生产模式全面升级的重要标志。 2013年,胜利精密在安徽舒城成立了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拟开展安徽舒城胜利产业园建设项目,推进与联想集团在触控屏显示和精密结构件上的战略合作,并且投资建设舒城胜利产业园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舒城杭埠经济开发区石兰路以北,胜利大道东西两侧;厂区用地地块中间为南北向胜利大道,北侧隔环城北路为朱流圩村,南侧为石兰路,东侧和西侧为规划空地,目前四周为一块空地,暂无企业入驻。 建立年产800万套镁合金件、960万套笔记本外壳塑料件、360万套一体机外壳塑料件、440万件电脑内置件、5000万套手机铝合金件。 建设项目总投资139280万元,全部企业自筹。 总占地面积约700亩,总建筑面积803200m2。 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含4栋4F生产厂房(C、F、G、H)、2栋1F生产厂房(B、D),10栋11F倒班宿舍、1栋综合服务中心及公用配套设施,其中生产厂房位于项目区的东侧;倒班宿舍、综合服务中心等位于项目区的西北侧。预留11栋4F生产厂房,378200m2,建设内容及规模未定,不包含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为预留发展厂房,后期另行评价。 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舒城胜利产业园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建设项目)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源头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安徽众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安徽众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接受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对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舒城胜利产业园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编制《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舒城胜利产业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本评价报告是在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舒城胜利产业园建设项目保证所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资料、相关图纸等均真实有效的基础上进行编写的。我公司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实际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现场检测并结合资料综合分析,遵循科学性、公正性、合法性和针对性的原则,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与程序,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本次评价。本评价报告可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及本企业管理提供文件依据。 | ||||
现场调查人员 |
陈侨、方培培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7.10.1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胡经理 |
采样人员 |
陈侨、方培培、李鸿运 |
采样时间 |
2017.10.24-2017.10.26 |
胡经理 | |
检测人员 |
王美丽、吴光俊 |
检测时间 |
22017.10.26-2017.11.10 |
/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2012年版)的规定,建设项目镁合金件压铸属于第二大类制造业第十九中类第5小类有色金属铸造,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行业;镁铝合金压铸件加工生产属于二十中类金属制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行业;注塑件生产属于十六中类第2小类塑料制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行业;但是由于注塑件需要进行表面处理及喷漆处理,综合拟建项目实际生产情况和拟建项目拟采取的防护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健康的影响及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确定该拟建项目属于“较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 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粉尘、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根据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该建设项目目前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能够满足防护要求,其防护效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后期需根据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相关建议落实到位。目前该建设项目能够满足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
技术审查专家组审查意见 |
专家组同意《控评报告》通过技术评审。建设单位按照专家组的上述意见及评审会上提出的其他意见进行整改,经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后通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机构按照专家组的上述及评审会上提出的其他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
检测结果达标情况分析表
序号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点 |
合格点 |
检测 岗位数 |
合格 岗位数 |
岗位 合格率 |
1 |
噪声 |
109 |
87 |
109 |
87 |
80% |
2 |
粉尘 |
17 |
17 |
17 |
17 |
100% |
3 |
氢氧化钠 |
4 |
4 |
4 |
4 |
100% |
4 |
硫酸 |
2 |
2 |
2 |
2 |
100% |
5 |
氮氧化物 |
2 |
2 |
2 |
2 |
100% |
6 |
磷酸 |
3 |
3 |
3 |
3 |
100% |
7 |
苯 |
12 |
12 |
12 |
12 |
100% |
8 |
甲苯 |
12 |
12 |
12 |
12 |
100% |
9 |
二甲苯 |
12 |
11 |
12 |
11 |
92% |
10 |
乙酸丁酯 |
8 |
8 |
8 |
8 |
100% |
11 |
环己酮 |
1 |
1 |
1 |
1 |
100% |
关于洗模间及C线、D线调油间的整改情况
在本次评价检测是发现洗模间乙酸丁酯及二甲苯浓度比较高,建设项目对两处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一是改善洗模间局部通风设施的设置,将原先按照在高处的排风罩拆除,重新设置了一个较大的吸风罩,按照在地面上,将洗模时用的装化学试剂的箱体直接放在吸风罩内,可以有效的减少有害物质的逸散;二是停用了原本的调油间,在C栋四楼A区重新规划了一处调油间,单独设置了一台风机供调油间排风罩使用,将原本安装较高的排风罩降低,开口缩小,工人调漆时将调漆桶放在排风罩吸风口处,排风罩风量较大,可以有效的将有害物质抽离外排。我公司应企业要求与2017年12月12日,对两处整改后的场所进行了复测,复测数据如下:
岗位/工序 |
危害因素 |
STEL(mg/m3) | |
C栋四楼B区洗膜间 |
苯 |
<0.6 |
<0.6 |
甲苯 |
2.5 |
<1.2 | |
二甲苯 |
8.0 |
<3.3 | |
乙酸丁酯 |
20.98 |
27.17 | |
C栋四楼调油间 |
苯 |
<0.6 |
<0.6 |
甲苯 |
3.5 |
2.3 | |
二甲苯 |
18.4 |
7.9 | |
乙酸丁酯 |
<0.27 |
<0.27 |
由检测数据可知,整改后洗模间及调油间作业环境得到了改善,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