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
安徽浙安玻璃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合肥市包河工业园沈阳路17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孙庆瑢 | ||||
项目简介 |
安徽浙安玻璃有限公司筹建于2007年初,位于合肥市包河工业园沈阳路十七号,是一家专业从事建筑玻璃加工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夹胶玻璃、钢化玻璃、中空玻璃(下文将夹胶玻璃、钢化玻璃统称为特种建筑玻璃)。公司拥有国内最先进的双室强制对流钢化炉玻璃生产线;立式板压中空玻璃生产线;特种建筑玻璃生产线;以及全自动切割、磨边、打孔、清洗等处理设备。由于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等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范和相关标准,2017年4月,安徽浙安玻璃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众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现有生产情况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李鸿运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7.4.2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孙庆瑢 |
采样人员 |
李鸿运 方培培 |
采样时间 |
2017.4.26-2017.4.28 |
孙庆瑢 | |
检测人员 |
李鸿运 方培培 |
检测时间 |
2017.4.26-2017.4.28 |
孙庆瑢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通过结合该用人单位生产状况以及综合评分,根据《安徽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相关规定,确定该用人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建议用人单位应尽快全面组织接触高温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为钢化炉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应急救援箱,同时应在高温季节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对已做过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结果出现异常的项目,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的要求复查异常项目,并保存、记录好复查结果档案、周期;中空玻璃使用的密封胶对人体的眼睛、呼吸道、消化道均有刺激作用,用人单位应加强打胶岗位的通风,并为工人配备橡胶手套、工作服、防毒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正确佩戴;加强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做好职工岗前、岗中和离岗的职业健康体检等以及其他职业病防护措施、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人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建议。 | ||||
技术审查专家组审查意见 |
专家组同意《评价报告》通过技术审查,评价机构应按照上述建议和评审会上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由用人单位报包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