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
安徽伟星特种电缆有限公司特种电缆生产线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梅冲湖路21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周静静 | ||||
拟建现场调查人员 |
陈侨、方培培 |
拟建现场调查时间 |
2017.6.12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周静静 |
采样人员 |
/ |
采样时间 |
/ |
/ | |
检测人员 |
/ |
检测时间 |
/ |
/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的要求,拟建项目行业类别归类于第二大项“制造业”中(二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在落实各类防护措施,并结合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后,其职业病危害可降低。从职业病防护角度评估拟建项目职业卫生防护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拟建项目应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委托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 2、拟建项目试运行期间(6个月内),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 3、拟建项目竣工30日内,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的要求,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211.100.48.109/zywsmain/index.asp,申报完成后,网上下载打印申报表,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将申报表提交至当地所属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取回执单。 4、拟建项目应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为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 ||||
技术审查专家组审查意见 |
专家组同意《预评价报告》通过技术评审。评价机构按照专家组的上述及评审会上提出的其他意见对《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项目设计阶段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内容予以落实,并存档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