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
安徽皖东化工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天长市珠湖东路88号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樊致娟 | ||||
项目简介 |
安徽皖东化工有限公司目前由安徽皖东化工有限公司和盛东科技有限公司合并重组构成。安徽皖东化工有限公司前身为安徽皖东化工厂,安徽皖东化工厂是上个世纪60年代后期的国有中型企业,专业研制生产离子交换树脂等化工产品,后来于2006年12月20日向天长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最后被上海蒂醇工贸有限公司和天长市江淮实业有限公司合资竞购,两家公司随之成立了安徽皖东化工有限公司。 盛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位于安徽皖东化工有限公司厂内,与安徽皖东化工有限公司同属江淮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盛东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安徽皖东化工公司的人员技术优势、预留土地、配套的公用工程,生产粉末丁腈胶乳,该项目由江淮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投资;盛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11日取得了天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备案。为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整合资源,方便主管部门和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将原盛东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合并列入安徽皖东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以内。 该用人单位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现有员工99人,建设厂房总面积12000平方米,总投资约3600万元。公司主要产品为强酸阳树脂、弱酸阳树脂、强碱阴树脂、弱碱阴树脂以及粉末丁腈胶乳等。安徽众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受安徽皖东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47号)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同时结合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依据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对安徽皖东化工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编制《安徽皖东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李鸿运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6.12.07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樊致娟 |
采样人员 |
张龙 刘伟 |
采样时间 |
2016.12.07-2016.12.09 |
樊致娟 | |
检测人员 |
张贵忠 张晓鑫 王美丽 |
检测时间 |
2016.12.08-2016.12.13 |
樊致娟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通过结合该用人单位生产状况以及综合评分,根据《安徽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相关规定,确定该用人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用人单位建议胶乳聚合车间、阳树脂车间及阴树脂车间内反应釜在投料时应及时打开真空泵和冲水泵,保证反应釜内呈负压状态,防止废气外逸;同时在投料结束后,反应釜投料口应使用反应釜自带的釜盖进行封盖,禁止使用自制简易不符合要求的釜盖进行封盖;给接触硫酸的劳动者配备防酸性气体、标号为E、标色为黄色的自吸过滤式半面罩;同时存在尘、毒危害的岗位,应采取复合个体防护用品;对存在两种有毒气体的岗位应配备多功能过滤件的防毒面具。对岗位噪声8h等效声级超过80dB的,用人单位根据员工的需要,为员工配备合适的防噪耳塞;建议用人单位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救援机构可设在厂区内的医务所或卫生所内,设在厂区外的应考虑应急救援机构(站)与工业企业的距离及最佳响应时间;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急救人员的人数宜根据工作场所的规模、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特点、劳动者人数,按照0.1%~5%的比例配备,并对急救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有条件的企业,每个工作班宜至少安排1名急救人员;用人单位应设置紧急救援站或有毒气体防护站,其最小使用面积应为20m2;用人单位在各生产车间内、丙烯腈、丁二烯罐区卸料区增设喷淋洗眼器,并确保设置的喷淋器流出的水为洁净水,同时制定检查制度,确定有效周期对喷淋器进行检维修;在生产车间针对使用的化学物品应设置现场应急处理设施,急救设施应包括:不断水的冲淋、洗眼设施;应急救援防护柜;配备防毒面具、防酸碱服、防酸碱手套、防酸碱鞋、正压空气呼吸器、急救箱等应急的防护设施;转运病人的担架和装置;急救处理的设施及应急救援通讯设备等。 应急救援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冲淋、洗眼设施应靠近可能发生相应事故的工作地点。 急救箱应当设置在拟建项目各个生产厂房内,便于劳动者取用的地点;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做好职工岗前、岗中和离岗的职业健康体检等以及其他职业病防护措施、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人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建议。 | ||||
技术审查专家组审查意见 |
专家组同意《评价报告》通过技术审查,评价机构应按照上述建议和评审会上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由用人单位报天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