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
合肥七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安徽合肥市新站区佳海工业城二期C区94-95栋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德玉 | ||||
项目名称 |
合肥七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速冻蛋挞皮加工项目 | ||||
项目简介 |
拟建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00万元。设计规模年产蛋挞皮200000箱、披萨饼皮15000箱、披萨酱3000箱、蛋挞液15000箱。劳动定员85人。拟建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拟建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51号令)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职业卫生等相关前置许可手续。 | ||||
拟建现场调查人员 |
张迪、高洋 |
拟建现场调查时间 |
2015.6.1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德玉 |
采样人员 |
/ |
采样时间 |
/ |
/ | |
检测人员 |
/ |
检测时间 |
/ |
/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合肥七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速冻蛋挞皮加工项目,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第73号)的规定,拟建项目的类别为食品制造业,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建议:(1)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是建设项目存在的不足,建议拟建项目按照补充措施内容,完善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按相关要求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2)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规定,做好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相关工作。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纳入工程预算,并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 ||||
技术审查专家组审查意见 |
专家组同意《预评价报告表》通过技术审核。评价机构按照专家组的上述及审核会上提出的其他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报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